loading ...

2006-08-21 | 张娜拉!!!!!!!!!!!!!!~~~~

分享
张娜拉韩国歌手张娜拉不堪自己的照片被重庆出版社擅自用在出版的《甜蜜公主张娜拉》中,为此起诉到北京市西城法院。记者昨天获悉,此案经法院调解,出版社答应支付张娜拉20万元使用费及道歉,而该书则可以继续销售。

  2005年7月,重庆出版社出版《甜蜜公主张娜拉》一书。张娜拉发现后认为,该书未经其许可大量使用了她的照片,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张娜拉为此到西城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30多万元。

  尽管重庆出版社进行了辩解,但是经法院调解,双方最后还是达成和解协议,除了重庆出版社已当庭向张娜拉道歉外,重庆出版社还向张娜拉支付肖像权使用费20万元;张娜拉同意重庆出版社已经出版发行的《甜蜜公主张娜拉》一书继续销售。

分享 分享 |  评论 (0) |  阅读 (?)  |  固定链接 |  发表于 16:53  | 最后修改于 2006-08-22 11:28
搜狐博客温馨提示:搜狐博客官方不会要求参加活动的各位博友缴纳任何的手续费用。请勿轻信留言、评论中的中奖信息,更不要拨打陌生电话及向陌生帐户汇款,谨防受骗!识别更多网络骗术,请 点击查看详情
您还未登录,只能匿名发表评论。或者您可以 登录 后发表。
 
  *中国人爱国心,搜狗输入法爱国主题皮肤下载>>
表  情:
加载中...
回复通知: 同时用小纸条通知对方该回复